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 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5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申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3月21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我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 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
(联系方式:2882669)
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