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上云用云,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24号)和《关于组织2024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23〕20号)有关要求,经信用核查、局党组会审议、网上公示和分管市领导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核专题会议审议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安排2024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入库项目剩余奖补资金429万元。现将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你们,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你们尽快对接本级财政部门,尽早将财政资金下达项目单位,在收到该专项资金后1个月内报送资金拨付落实情况(含相关拨付凭证)。同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配合财政部门指导企业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项目单位要按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支出以及差旅、会务等日常事务性支出。
附件:
1.2024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入库项目剩余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2.绩效目标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287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