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5〕2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抓好工作落实。
一、积极申报。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确保企业通知到位、知晓政策。
二、落实监管。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由税务部门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文小龙,联系电话:28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