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围绕5G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储能、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和家具制造7个细分行业,组织征集第六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结合七个细分行业特点,针对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设备运维、销售服务、信息安全等环节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征集一批服务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业软件、工业硬件及Saas化服务(软件即服务)等产品。同时,针对已申报城市试点第六批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项目的,但未纳入我市数字化产品清单库的产品。
二、征集条件
申报的产品应符合“小快轻准”要求,具有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施或服务条件,已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并获得良好成效,并承诺有一定幅度让利。
需提供产品软件著作权和3个应用案例(即提供3份产品项目合同,项目实施不限地域)证明,未提供完整材料的产品不予入库。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产品征集可以数字化牵引单位、使用产品的制造业企业、产品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为申报主体,按征集条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产品审核。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专家评审后,遴选形成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
(三)产品发布。对拟入选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经专家评审和公示后,确定产品清单,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联动。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与数字化牵引单位、使用产品的制造业企业、产品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沟通交流,积极推荐优秀的工业软件产品入库。
(二)严格产品推荐。请各数字化牵引单位根据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实际,认真摸查已申报(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六批项目但所应用数字化产品暂未纳入已公布产品清单内的企业情况,同时,结合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中企业改造需求情况,优选推荐一批企业需求的,好用、实用的数字化产品入库。
(三)执行动态管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进行产品审核和评价,并根据审核和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确保产品符合中小企业转型需求。
(四)第六批产品入库报送时间。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化牵引单位积极推荐,将推荐入库数字化产品及已申报(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六批项目但未完成产品入库的数字化产品,按照以上要求于4月10日前,填写《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申报表》(附件1)和《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生态联合体服务商名单》(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同步报送可编辑电子版)盖章后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数科。请使用产品的制造业企业、产品集成服务企业(本市企业)、软硬件企业(本市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4月10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同步报送可编辑电子版)盖章后送至所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市外企业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数科。
附件:1.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申报表
2.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生态联合体服务商名单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287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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