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工信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认定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应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四、对于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工业经济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八、工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将加强企业申报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根据规定,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九、各申报企业应于2026年5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或附件4)、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书随佐证材料合订成本,同时用U盘拷制申报材料的Word版电子文档、佐证材料的PDF扫描文档)报送至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股)。企业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
(县科工信局民营经济股,电话:662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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