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5〕8号)有关规定,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市“支持企业提质创优-专精特新”奖励项目的审核工作。经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市工信局审核、拟奖励企业在线确认、信用核查、局党组会审议、项目公示、市政府审定等环节,2026年安排奖励项目151个共543万元。现将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惠州市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提质创优-专精特新)奖励资金共安排151家,其中,惠城区27家81万元、惠阳区32家124万元、惠东县5家22万元、博罗县33家133万元、龙门县1家3万元、大亚湾开发区12家50万元、仲恺高新区41家13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所在辖区财政主管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并与项目企业签订《2026年惠州市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提质创优-专精特新)奖励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书》。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各县(区)资金拨付凭证及时报送市工信局(服务建设科)备案。
三、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政府审计等工作。项目单位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附件:1.2026年市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提质创优-专精特新)资金安排计划表
2.2026年市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提质创优-专精特新)各县区绩效目标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人:张瑾昊,电话:289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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