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局出台的《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方便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也为社会公众对我区的文件解读有更全面的理解,现就《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会议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2024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4〕2号)提出“强化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的省市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10月1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正式施行,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因提供科技信贷产生不良贷款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补偿。2026年9月11日,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惠阳科字〔2026〕25号),围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设立、使用、补偿、监管、清算”全流程设计管理措施,建立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切实回应科技型企业融资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4〕2号);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8号);
(四)《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2026年修订版)》(惠阳科字〔2026〕25号)。
三、目标任务
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依托财政资金搭建风险共担机制,对科技企业信贷产生的不良贷款按约定比例为合作银行分担损失,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顾虑、提升其服务科创主体的积极性,同时推动银行优化服务、提高科技贷款不良容忍度并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切实缓解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赋能科创产业稳步发展。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五章,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第一至三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相关责任部门。
(二)合作机构的申请和受理程序
第四条明确了受托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资料、程序以及初审工作规范。第五至六条明确了企业的创新能力评价决定了其科技信贷项目是否受到风险补偿金的支撑,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的制定依据以及企业申请创新能力评价的条件和流程。第七至八条明确了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的申请条件、资料和程序。
(三)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程序
第九条明确了风险补偿金有“政银” 联动和“政银担” 联动两种模式,遵循“项目入库、风险认定、申请提交、审核核定、资金拨付、清算核销” 的流程规范。
(四)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明确了合作银行要履行追回补偿资金并返还财政的义务,规定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内容,以及收回不良贷款资金后偿还风险补偿金的操作规范。第十一至十二条明确了对受托管理机构、合作银行以及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年度评价的评价内容以及评价结果应用。
(五)关于附则
第十三至十四条明确了《实施细则》所使用术语均以《管理办法》为准,若《管理办法》因上级政策调整、区域实际需求变化等原因修订,《实施细则》将同步启动修订程序。第十五条明确了风险补偿金业务档案的档案保存期限标准。第十六至十七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有效期限,且有效期限届满前受理的业务仍按规定的流程完成闭环处理,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
(六)关于附件
附件包括受托管理机构、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的申请表和年度绩效评价表以及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量化企业的创新能力,量化评分分级结果可助力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等支持的针对性和精确性。
五、有利举措
探索构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金融事务中心、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政银”联动和“政银担”联动两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实施细则》属于新出台政策。
七、特色亮点
《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操作流程与规范标准,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执行提供了清晰指引,有效提升了风险补偿金破解企业融资困境、缓解融资压力的效能。同时,强化全过程监督评估机制建设,从严防范化解金融领域潜在风险,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有序推进。
(一)联动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综合施策,做到激励约束并重,确保依法合规、安全可控;推出“政银”联动和“政银担”联动两种方式,构建“政府-银行”共担以及“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担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提振了金融资本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信心。
(二)补偿范围更加精准。以科技部《“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为核心遵循,结合我区区域产业特色,构建“基础指标+区域特色指标”的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评分体系。创新指标可用于量化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为惠阳区内科技信贷项目申报本风险补偿金提供依据。
(三)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合作银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和受托管理机构等实施主体都提出了监管和评价考核要求。对未履职尽责、违法违规等行为提出相应惩罚措施,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鼓励落实尽职合规免责制度。
八、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解读人:叶斯伦
联系电话:0752-57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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