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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5-15 17:53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省2026年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中试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储备中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梯次培育体系,培育遴选我省高水平制造业中试平台。力争到2026年底,培育遴选一批辐射范围大、转化能力强、发展机制好、公共服务属性突出、示范带动效应强、具有先进水平的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打造我省制造业中试服务的核心力量,加快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


  二、运行管理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的整体布局、培育遴选、名单发布、动态管理等,统筹协调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市重点建设中试平台的规划设定、政策整合、服务指导,并协助开展遴选审查、现场核查、动态管理、评估复核等工作。平台依托单位负责本单位重点建设中试平台的规划建设、发展保障、日常管理,配合开展评审核查、动态管理、评估复核等工作,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二)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需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的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择优遴选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并争取政策资源加大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升级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


  (三)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应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中试技术体系,提高自主可控中试水平,着力提升中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能力。切实强化中试平台公共服务属性,开展高水平中试服务,提高服务效益和服务覆盖面。积极参与中试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中试专业人才。促进中试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三、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重点面向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新兴和未来产业、共性需求等行业领域共37个重点方向,每个方向可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中的《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开展平台培育建设。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实体制造业中试平台形态,以法人单位为依托,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具备实施相应领域中试验证的基本能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中的《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有关要求。


  (二)应具备完善的中试线或试验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制定设备要素表,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核心指标达到区域先进水平,中试设备或者设施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中试环境、工艺流程和软硬件等应符合相关标准。


  (三)应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或者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四)应具备良好的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情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严重失信等情形。


  (五)应建立中试技术体系,具备一定的区域或行业相关技术资源整合及带动能力。制定明确的中试技术路线图,在把握本领域中试基础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技术路径和发展需求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具备区域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能力,软硬件具备一定的自主可控水平,能持续推动中试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参与中试标准研制。


  (六)应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和功能,实现资源对外开放共享,对本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作出一定贡献。主动发挥公共服务作用,能够积极提供综合性、专业化中试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制定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服务,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服务成效明显,至少完成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的中试验证或成功完成1项新产品产业化,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不低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


  (七)应建立规范稳定的运营管理机制。制定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在财务、安全、质量、保密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和依托单位相对独立。规范对外服务程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技术转让、技术归属、技术服务、商业秘密等内部管理规则。


  (八)应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明确未来3年发展目标,以及提供中试服务的措施和路径。具有较为稳定的资金资源条件保障渠道,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自愿原则申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为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储备中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梯度培育路径,所申报平台原则上应已纳入我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储备中试平台名单。尚未纳入名单的,平台依托单位应同时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http://zhongshi.ceprei.com),按要求申报储备中试平台,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结合本地制造业中试资源,积极发动有关单位申报,指导各申报单位编制《广东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三)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对平台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出具推荐意见。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中试平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


  (四)前期已纳入储备中试平台名单的平台,请继续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便函〔2025〕2620号)要求加强管理,不断激活、补齐一批储备中试平台,并定期报送有关调整情况。


  附件:

  1. 广东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2. 广东省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诚,020-83133243)